,就有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告诉大家!以往,只有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才能在自助缴款机上缴纳罚款。但是,从明天开始,凡5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,能在自助缴款机上交罚款了。车主不用一大早起床排队等蜀黍做笔录了,也不用开车在不同部门来回奔波了。500元以下的罚单,自助缴款机瞬间搞定,非常方便有木有?赶快转发相互告知啊!
要说咱们珠海,交通科技建设那是走在全国前列的。你看满大街的“电子警察”,功能越来越强大,让交通违法处理无所遁形,但处理罚单的车主也是越来越多。特别是200元以上的罚款,不能在自助缴款机上缴纳,要在窗口排长队做笔录,还要往返不同的部门。虽然交警蜀黍延长工作时间、优化窗口警力配置,但由于工作量大、程序复杂、耗时较长,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等候时间长的问题。
为了方便车主,交警蜀黍利用珠海特区有立法权的优势,修订《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时,将“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,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”写入法规条文。
有了法律支持,,对交罚款系统的版本进行单独升级改造,终于实现了200至500元交通违法的简化处理,大大减少了办案流程。
什么样的车主才能享受这一便利呢?小编了解到,除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品运输车以外的广东省籍车辆,在珠海市范围内被“电子警察”抓拍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且记6分以内的交通违法行为,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在全省的任何一台自助终端机上,直接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。
注意,这里有两个限制:一个是重点车辆的限制。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品运输车不可以办理;一个是6分以内的限制。因为超过6分其实就是记12分,必须参加交通安全学习,因此不能自助缴纳罚款。
常犯的200至500元的交通违法排行
不按导向车道行驶(300元)
压黄方格(300元)
压导流线(300元)
口岸地区违停(300元)
……
还有一个利好消息,即使是交警蜀黍现场开的罚单,只要是500元(含)以下罚款的,当事人也不用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调查,执勤民警现场制作调查笔录和处罚告知笔录,当事人无异议的,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;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后,违法记录自行消除。
占用专用车道的(300元)
斑马线不让行人的(300元)
发生轻微事故未撤离妨碍交通的(500元)
在城市快速干道逆行的(500元)
……
200至500元罚款简化处理后,车主对自助缴款机的需求肯定会大大增加。目前,交警蜀黍正在抓紧采购,今后除了各交警大队、窗口等地放置自助缴款机外,连大型商场也将放置自助缴款机,真是非常方便啊!
来源:珠海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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