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经信服务〔2018〕180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科函〔2018〕118号)要求,我局将组织开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(以下简称创新项目)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项目申报主体
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基础技术攻关、智能产品研发、行业融合应用、支撑保障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。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,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先进、应用带动作用良好,并具有一定代表性。
二、项目申报方向
创新项目内容包括3个类别,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:
(一)智能产品类
支持企业、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以市场需求为引领,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,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,推动智能产品在工业、医疗、交通、农业、金融、物流、教育、文化、旅游等领域的集成应用。
1. 核心基础产品。支持高精度、低成本的智能传感器、人工智能专用芯片的研发及应用。支持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平台建设,鼓励建设满足复杂训练需求的开放计算服务平台,实现产业化推广和应用,具备良好社会经济效益。
2. 智能控制产品。支持智能人机交互系统、群体实时协同系统、无人自主系统和智能协作系统等智能控制产品研发,支撑和保障智能网联汽车、智能无人机和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终端产品,具备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。
3. 智能理解产品。支持图像识别、语音识别、生物特征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发展,重点支持智能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、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、智能语音交互系统、智能翻译系统和智能家居产品等研发和应用。
(二)行业应用类
鼓励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深入实施智能制造,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探索应用,提升民生服务中人工智能运用能力,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发展。
4. 制造业智能化提升。支持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,通过嵌入计算机视觉、语音识别、生物特征识别、自然语言理解、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,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、自学习、自适应、自控制。支持人工智能在工业产品设计、工艺、制造、物流、管理、销售、服务、运维等产品全生命周期、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。
5. 产业智能升级。支持人工智能在电信、能源、金融、商贸、农业、食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,推动产业智能化发展,引发产业深刻变革。
6. 民生服务智能化。支持在医疗健康、公共卫生、教育文化、交通旅游、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推广,鼓励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以及民生公共服务平台,优化公共资源配置,提升民生服务能力。
(三)支撑体系类
支持面向重点产品研发和行业应用需求,建设并开放多种类型的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、标准测试数据集和云服务平台,支持建立人工智能标准和测试评估体系,建立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。
7. 训练资源服务平台。支持面向语音识别、视觉识别、自然语言处理等基础领域及工业、医疗、金融、交通等行业领域,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、标准测试数据及并推动共享,鼓励建设提供知识图谱、算法训练、产品优化等共性服务的开放性平台。
8. 标准测试评估体系。鼓励开展人工智能产业标准及工业等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研制;鼓励第三方机构建立测试评估平台,对重点智能产品和服务的智能水平、可靠性、安全性等进行评估。
9. 安全保障体系。支持面向智能网联汽车、智能家居、智能服务机器人、智能制造等人工智能重点应用领域,建立确保整体系统安全或其他相应安防的测试与评估方法、基准或平台。支持建设具备人工智能安全态势感知、威胁信息共享以及应急处置等基本能力的安全保障平台。
三、报送方式
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结合的方式:
(一)申报企业登录“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申报系统”,网址为www.aigovpro.com)完成注册,填写申报所需信息。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,逾期系统将关闭。
(二)我局将根据申报材料,组织第三方评审,确认推荐项目后通知被推荐企业登录“申报系统”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(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),于2018年6月11日前上报我局生产性服务业处。我局组织专家初评后择优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。
联 系 人:林跃宗 0592-2896869
联系地址: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
附件:
1.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.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方案
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2018年5月1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文章来源:厦门经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