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抽查空气净化器9批次不合格

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-09-23 10:19:26

其中,本次共抽查8个省(市)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,检出9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2.1%。重点对产品的颗粒物洁净空气量(CADR)、甲醛洁净空气量(CADR)、颗粒物净化能效、甲醛净化能效、颗粒物累积净化量(CCM)、噪声等6项核心性能指标,以及安全性指标共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、颗粒物洁净空气量、甲醛洁净空气量、颗粒物净化能效、甲醛净化能效、噪声、连续骚扰电压、连续骚扰功率等8个项目。

空气净化器产品跟踪抽查到16家企业,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57.1%。其中,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1家,本次抽查合格;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合格企业15家,有5家本次抽查不合格,有10家本次抽查合格。

(二)针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检出率较高的产品,如电子门锁、空气净化器等,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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